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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学助理招聘考核工作安排
发布时间:2026-08-07 15:20:12

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管理助理、教学助理招聘公告》要求,现将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学助理招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资格复审

请应聘人员持身份证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,于8月12日(星期三)15:30,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九楼2层9206室进行资格复审,并签订《应聘诚信承诺书》。

二、考核内容与时间

(一)考核内容

1.现场考核与答辩:个人介绍、工作展望、评委提问;

2.心理测试;

3.思想政治审查。

(二)考核时间与地点

1.时间:8月12日(星期三)15:30

2.地点: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会议室(雁塔校区教学九楼2层9217会议室)

三、考核结果

根据考核结果,按照工作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,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、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视为报名无效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,取消其应聘资格;

2.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凡有弄虚作假、隐瞒、漏报、作弊等行为或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,并保留继续追责的权利;

3.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,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,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;

4.在工作展望汇报环节,应聘人员要结合岗位要求及人工智能赋能学院事业发展,阐述今后工作设想。

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

2026年8月7日


原始标题: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

文章来源:https://psych.snnu.edu.cn/info/1126/11159.htm

(责任编辑:格格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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